吴邦国

 

 

 

吴邦国(1941年7月12日),安徽肥东县吴兴益村人,生于贵州平坝。曾任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领导人之一;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毕业,工程师。196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第十四至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六、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个人履历

1960—1967年 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电真空器件专业学习;
1967—1976年 上海电子管三厂工人、技术员,技术科副科长、科长;
1976—1978年 上海电子管三厂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副厂长、厂党委副书记、厂长;
1978—1979年 上海市电子元件工业公司副经理;
1979—1981年 上海市电真空器件公司副经理;
1981—1983年 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3—1985年 上海市委常委兼市委科技工委书记;
1985—1991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
1991—1992年 上海市委书记;
1992—1994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1994—1995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1995—199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1998—1999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大型企业工委书记;
1999—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书记;
2002—200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书记;
2003—200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2008年—201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四届四中全会增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任职与分工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党组书记;
  • 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 主管法制建设工作。

 

 

从政经历

吴邦国长期在上海市工作,并主要负责工业;历任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党委副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科学技术工作党委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等职。1991年,他接替晋升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出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任职期间声望颇佳;次年在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上,晋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成为黨和國家領導人。1994年秋,在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上,吴邦国被增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1995年3月又在李鹏内阁中增选为出任负责工业的国务院副总理,主持中国大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其後1998年在朱镕基内阁中连任排名第三的副总理。

 

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吴邦国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共党内排名仅次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2003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他接替李鹏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并在2008年3月获得连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2012年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后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并在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卸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后退休。

 

 

 

政治观点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七确立”与“五不搞”:

七确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五不搞
“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三个有利于
“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无论是立法、监督工作,还是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